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3-08-05 14: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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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环境,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活动中使幼儿了解残疾儿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他们为生存是怎样克服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的,感受残疾人的艰辛生活和顽强意志,有助于幼儿学习残疾人身残志坚,勇敢拼搏的精神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顽强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助于幼儿学会尊重、理解、关爱他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1.我园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召开班主任会议,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2.幼儿园大队部向全体师生发出助残活动倡议。

3.加强主题宣传,用心灵感受社会关爱。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幼儿园将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幼儿园宣传栏、校园小广播等宣传主阵地,加强宣传“全国助残日”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残疾人事业的关爱,使聋生感受到他们并没有被社会所遗忘,而是有那么多赋予爱心的人在帮助他们,深切体验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4.开展“红领巾手拉手爱心助残”募捐活动。以中队为单位,利用自己的零用钱、卖家里的废品钱,为残疾儿童买他们喜欢的东西,送他们一份爱心。

5.5月20日献爱心送温暖。在助残日(5月17日)当天,幼儿园部分幼儿代表,带着全体师生的祝福,把捐赠的礼品送到了残疾朋友的手中。

6.手拉手共度六一。在六一当天,将残疾儿童请进校园和同学们一起欢庆六一,让残疾儿童与幼儿一起活动,共享童年的欢乐。

四、活动要求:

1.要加强对“爱心助残”募捐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情系残疾儿童、奉献一份爱心、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广大师生参与“爱心助残”活动的热情,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各中队要为献爱心活动设立爱心箱,募捐的礼品经幼儿园察看后,要整齐装箱封好,并在爱心箱上写上一句温馨的话。各班要在5月25日前将献爱心礼品箱上缴幼儿园大队部。

第二篇:残疾儿童康复的工作总结

残疾人在社会上是一个弱视群体,他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语言交流、行走都需要他人的帮助,他们渴望别人的关爱、更多人的理解。对于在学校上学的残疾儿童更是应该受到关心、关爱,他们中有肢体残疾、有视力残疾、还有听力和智力残疾,他们虽身体有残疾,但是意志坚强,在县委、县教育局大力支持下,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一、我县残疾人口已办证1628人,针对这一情况,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学校开学之前就组织全县的老师下到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入户,逐户调查018周岁残疾儿童,并录入电脑存档,并针对614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做好动员上学工作,将适龄残疾儿童也纳入到正常的教学工作中,我会对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做的扎实、有序,做到低数清,情况明,为以后上级残联开展各种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二、我县614周岁适龄99名残疾儿童全部入学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县的99名适龄入学残疾儿童,都在我县县小学和各乡镇小学上学,其中有5人属于视力残疾、9人属于听力残疾、47人属于肢体残疾。

三、学校还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初计划,一体化教案的设计等,并且年终有总结,总结一学年的工作丢失,为以后的残儿教学打好基础。

四、我会为学校对行走不便的残疾学生建立无障碍设施(如教室门前的专门行走道、厕所安装把手等)进一步方便残疾学生接受教育。

五、这些残疾儿童都是家庭条件不好,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而且还有几个学生的家长也是残疾,家庭更是一贫如洗,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就不能正常上学,我会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残联领导班子主动与全县在校残疾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在金钱、物质方面给予残疾儿童以最大扶助,与此同时,县教育部门在得知我县残疾儿童的这种情况后,给每个残疾儿童定做了一套校服,多种学习用品,同时又把我县残疾儿童的帮扶任务分化到各乡镇,现在我县已有28名残疾儿童得到各乡镇定点帮扶资金200元/人,在学生及家长的心中的感触是非常的大,使每一位家长更加增强了对生活的信心,感到了社会对他们这些弱视群体的关爱,学生更是对以后的生活、学习充满了信心,对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起着积极的作用。

六、问题与建议。

我县虽除一人脑瘫免学外,其他残疾儿童正常接受了义务教育学习,但学校条件有限,远远无法达到残儿学生在学校学习所需要的各种设施及资源,建议上级领导多多关心下边基层学校,加大对基层学校的扶持力度。从而使我县的残疾儿童能够念的起学、能够在一种愉悦的心情下念完九年义务教育,并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学到一门实用的技术,争取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一技在手,能够自食其力,为家庭分忧,为社会分忧,做社会上一个有用之人。

第三篇: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xx〕5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有283万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39%,其中城镇残疾人40.13万人,农村残疾人242.87万人。全省还有11.06万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关注、关爱、关心残疾人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改善他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事关保障改善民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确保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向残疾人提供普惠、公益、可选择的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援助服务。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以满足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为导向,着力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供给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残疾人法律纠纷,努力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所有残疾人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健全服务网络,延伸残疾人法律援助触角。各地要紧密结合我省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各法律援助机构要与残联密切协作,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了解残疾人在社保、困难救助、医疗康复、抚养赡养、生活照料及教育、就业、劳动权益保障和脱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估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档案。要在县级以上残联组织100%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省依托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3个),构建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或联络员)和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多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的网络全覆盖。要通过法律援助服务网络,针对残疾人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为他们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充分发挥“12348”中国法网、“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APP、微信公众号的作用,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释疑解惑、维权指导、路径指引、相关政策信息等服务,方便残疾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二)降低服务门槛,拓宽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降门槛、扩范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残疾人群体。

一是进一步放宽残疾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在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基础上,将残疾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调整为低收入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并适度放宽残疾人免予经济困难和援助事项审查对象的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残疾人。对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救助供养范围、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以及领取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领取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和援助事项,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所明确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基础上,将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劳动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康复、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生活照料、财产继承中有关产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残疾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重点做好建档立卡、生活困难、高龄、空巢、失能、失独家庭等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效。把握残疾人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和特点,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质效。

一是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指派方式。指派熟悉残疾人特点、规律的律师办理涉残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探索组建法律援助专业团队,推行点援制、订单式服务模式,对比较简单的涉残案件,尽可能采取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简化办事程序,对残疾人法律咨询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尽量做到“五个当天”(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建档立卡、重度残疾、身患重病、高龄孤寡等特别困难残疾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四个优先”原则(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探索并推行对行动不便且有法律服务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实行“一对一”综合包户服务模式,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志愿者等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实行“一户一档一策”,按需制定“法律援助服务套餐”,提供精准化“家庭医生”式法律援助,按需提供咨询、调解、代书、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增强残疾人的法治获得感,着力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加大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做好盲、聋、哑及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落实告知、转交申请等事项,使残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或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各地要做好与当地残联设立的残疾人法律救助站的业务衔接,就地、就近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整合涉残法律服务资源。各地要统筹调配律师资源,律师资源不足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对口支援、志愿服务或挂点联系等多种方式,解决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由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的“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团”的作用,积极组织“服务团”定期或不定期地送法律服务进残疾人家庭、进特教学校、进福利企业、进残疾人托养机构、进残疾人医疗康复中心、进残疾人专门协会等,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诉讼代理及法律咨询、代书、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涉及残疾人的婚姻、继承、赡养等矛盾纠纷的作用,不断满足涉残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加大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力度。着力发挥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功能,既要做好咨询服务、疏导化解工作,又要紧紧围绕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对涉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要指派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并对办案过程实施指导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效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残联及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转介到法律援助机构的残疾人案件,要及时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法律援助。

(四)注重服务实效,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积极组织“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团”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等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普法栏目剧等,针对残疾人多发的矛盾纠纷,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提升残疾人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增强法律意识,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国家宪法日、爱耳日、爱眼日等特殊节日的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宣传和公共法律教育等专项活动,提升残疾人法治幸福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残联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把品牌建设作为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的有效抓手,围绕“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精准到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加强示范引领。为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司法部从东、中、西部选取山西省晋城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十堰市、云南省楚雄市、宁夏石嘴山市作为全国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各地可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示范点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我省选取上饶市、景德镇市作为全省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取得成效后,总结经验向全省推广。各地也要积极培育本地区的示范点,每个设区市要选择2-3个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县(市、区)作为本地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重点培育。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地司法局和残联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合作,依法办理残疾人案件。加强与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定期沟通机制,及时更新辖区残疾人信息。各地司法局之间、残联之间要积极开展异地协作,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为跨区域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残疾人服务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加强团队协作,更好服务残疾人。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要依托本系统宣传矩阵和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动漫、图标、微视频、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服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打响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品牌,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要加强基层创新典型培植和先进经验宣传推广,及时梳理和总结工作成效,对服务残疾人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要及时报送省司法厅和省残联,经省司法厅和省残联审核后推荐报送司法部和中国残联,争取有好的典型和经验做法在全国范围加以推广,进一步增强助残队伍的荣誉感、使命感,全力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篇: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分析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肢体三级残疾的王鑫同学是我校初一年级(2)班一名学生。

王鑫同学在今年年初又做了一次手术,因此本学期不能到校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送教到家”的活动,希望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初一二班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了个别化计划,针对学生残障情况写好教案,对学生进行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

2、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

3、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

4、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四、送教安排

1、每月由教务处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送教内容进行审批后再到学生家送教。

2、送教教师请认真填写好送教记录表。

五、活动总结

每学期期末学校通过参看送教资料或访谈等对送教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学校根据送教得失整理送教工作总结上交教育管理中心。

第五篇:残疾儿童康复的工作总结

20xx年是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十五”计划的第三年,我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区卫生、教育、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指令性康复工作

“十五”期间,市残联分配给我区的各项指令性康复任务,到20xx年底止大部分已完成。在此基础上,我们没有止步,继续努力。今年,在辖内中山三院、广州邮电医院、市六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和天河智灵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共完成了智残儿童康复训练25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3例,白内障复明手术75例(其中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4.76%),成人肢体康复训练276例。

二、努力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社区康复工作是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我们主要做了8件事:

首先是完善了机构,健全了制度。区调整了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下设的组织协调组及技术指导组成员,各街道也确定了日常工作人员,形成了社区康复工作网络。同时,区、街、居(村)委都制订了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使工作制度化。

其次,举办了区、街、社区康复工作人员培训班。由于区换届后街道中层班子的调整,大部分街道残联理事长或专干变动较大,新同志对残疾人康复工作业务比较生疏。为此,我们今年先后举办了3次业务培训班,使全体残疾人康复工作干部对残疾人康复工作有了基本的了解,提高了业务水平。

三是开展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调查工作。今年8月、9月我们在全区内开展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调查工作。经调查,全区共有20xx名残疾人有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有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的残疾人达68.46%。

四是对残疾人开展了康复服务工作。针对残疾人对康复服务需求的基本要求,结合目前我们的实际情况,指导街道康复工作人员对有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了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普及、转介服务等康复服务项目,经过全区上下工作人员努力,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有1607名残疾人享受了康复服务,享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达79%。其中,为残疾人送去由区残联编印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指南》手册3800册。

五是支持部分街道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指导站。今年5月份我们逐个走访了街道主要领导,要求各街道在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时,一并建立街道残疾人康复指导站。至目前为止,已有5条街道条件成熟新建立了康复指导站,配备了康复器材。

六是区、街、居(村)委三级分别收集整理了社区康复工作资料。今年9月,我区专门召开了会议,指导街道和居(村)委康复工作人员,收集整理了残疾人康复工作档案资料。最近又举办了学习班,根据市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改进,经抽查现资料管理基本符合要求,使我区康复工作规范化管理迈进了一大步。

七是帮助特困残疾人解决康复医疗的医疗费。针对一部分特困残疾人急需康复医疗的情况,我们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为肢体残疾人陈树华、王学强、张晓燕等共解决康复医疗的医药费31000多元。

八是开办成年智力残疾人展能工场,开展了成年智力残疾人的康复训练和服务。今年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区财政拨款11万元,在车陂兴办了东部社区成年智力残疾人展能工场,现有18名学员,学员训练很认真,进步很快,也很高兴,其家属、亲友很感激,反映非常好。

三、持续开展精神病康复工作

目前,我区有登记在册且建档立卡的精神病患者共3526名。一年来,主要是完善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网络,区配备了多名兼职工作人员,街道配备精防医生,完善和加强巡视、探访、随访制度,补充和完善病人表卡,经过大家努力。精防工作逐步走向网络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全区精神病人检出率为6.30‰,被监护病人3512名,监护率为99.60%,肇事率为0,经治疗康复、病情稳定、症状缓解的2831名,显好率为80.61%,生活自理,参与家务和生产劳动的2806名,社会参与率为79.90%。免费住院的10人,享受免费门诊的77人次,现享受社救的98人,享受一、二级重残专项补助的145人。

四、落实康复工作经费

区财政每年将康复工作经费和精防经费纳入预算。今年,共拨入社康经费21.2万元(人均0.4元),精防经费16.5万元(人均0.3元),并按有关规定合理开支、专款专用。

五、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们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残联工作人员调整幅度较大,不少新的残联理事长和专干业务还不太熟悉,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二是撤镇建街后很多社区刚从农村脱胎而来,各种基础设施薄弱,医疗条件差,社区居民的康复和康复意识还一时跟不上,给残疾人康复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影响;三是社区康复医疗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康复工作的开展。

第六篇:残疾儿童康复的工作总结

20xx年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残疾人工作者的积极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残疾人康复任务。

一、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为落实各项康复任务,由县府残工委组织协调,县残联具体负责,卫生、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术和进行低视力康复训练,实施肢体矫形术和脑瘫儿童肢体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聋儿语训及家长培训,智残儿童主家长培训等,帮助残疾人恢复生活与生产能力。

二、20xx年康复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精神患者免费服药100例,实际完成100例;

2、成人听力残疾人配助听器10例,实际完成10例;

3、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5人,实际完成5人;

4、脑瘫儿童康复80人,实际完成80人;

5、救助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12人,实际完成12人,其中人工蜗4人;

6、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450人,实际完成450人;

7、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700人,实际完成白内障手术700人;

8、低视力康复25人,实际完成25人。

9、盲人定向行走85人,实际完成85人;

10、聋儿康复训练11人,实际完成11人;

11、聋儿家长培训15人,实际完成15人;

12、智力力儿童社区康复50人,实际完成50人;

13、肢体残疾康复130人,实际完成130人,假肢安装22人,实际完成22人;

14、康复人才培训1人,实际完成1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10人,实际完成10人。

通过康复工作的组织开展,不仅完成了20xx年的计划任务,而且使众多残疾人在心理、生理功能方面不同程度得到康复,恢复了从事社会生产力和生活能力,维护了残疾人家庭稳定,促进了解放劳动力、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家庭增产增收和脱贫致富。

三、20xx年康复工作安排

1、坚持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训练服务体系,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做好各项康复工作,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大力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实施一批重点工程,继续做好白内障复明工程、精神病防治、聋儿语训、肢残、智力残疾、脑瘫康复训练等各项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发放用品用具,促进残健同行。

2、积极做好各类康复知识宣传服务活动。在做好爱耳日助残日等节日的康复知识宣教活动外,结合残疾儿童家长培训、社区康复示范站创建的时机,不断深化康复知识进社区、进残疾人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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